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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2 / 2)


  第110章 春时

  今年的春耕要比往年早一些,春寒过去得太快,曲沃每年这个时候还要穿几层厚衣,今年已经是春衫遍地,颇有一种生机盎然的意味。

  阿燕从国子监出来,她是三年生,虽然第一年算的是中途插班,但她学习刻苦,也有一番天赋,已经能够跟上老生的进度,不需要再和两年生同堂听学,国子监的氛围一向很好,但她并不求人脉,只和周儿交好,如今国子监放春假,因要修葺,不能再住在学舍里,她和周儿一起凑了些银钱,在外找了个房子租住。

  国子监每年是给学生一部分补贴的,尤其是女学生,又多了一份补助,前者是朝廷的公账,后者是国子监长周先生的私人补助,周先生年纪大了,又没家室,只想尽其所能照顾好学生们,听闻有许多女学生因为上学的缘故和家里闹翻,或者干脆就像周儿这样没有家,就自掏腰包每年多给一份钱,算是把这些学生当成了小辈。

  租房距离国子监有些远了,是一处临街坊市的二楼,曲沃的坊市有大有小,规模也有区别,有的坊市是富贵人家才能花销得起的,有的是士族阶层才能进,除此之外,大部分的坊市都是百姓聚集之地,也是城卫司和凤翎卫重点巡查的地方。

  因为认识秦杉,有不少凤翎卫都认得阿燕,一来二去也多了几分照顾,阿燕年纪小,长得好,又在国子监读书,纵然以前有些什么,长期处下来也会让人忘却这些,有不少凤翎卫明里暗里试探秦杉,毕竟自家头儿也老大不小的了,阿燕娘子的出身做秦杉的正妻不大可能,妾室还是可以的,毕竟是个很有能力也很努力的娘子了。

  秦杉其实颇为纠结,他从前让人对阿燕多加照顾是怜惜她的遭遇,而不是别有所图,后来倒是真的对这个坚强的女子生出几分好感来,然而这几年他也算是陛下眼前的红人,知道陛下几次提起过阿燕这个人,陛下是个少言语的人,很多事情都放在心里,提一个人好几次就是难得的在意,能被陛下记挂在心,往后的前程不会小,他敢在这个时候纳陛下看中的人做妾,脑袋怕是不想要了。

  可娶阿燕为妻,他又抹不开这个面子,如果只是当年的案子,他还可以说服自己,可阿燕先前被人害进女闾,实打实接过许多客,甚至如今曲沃里还有人认得她,作为一个普通的男人,秦杉确实退缩了。

  阿燕是个敏锐的人,她对男人早已心冷,但秦杉不同,他救她出牢狱时的那一眼,注定了这个人对她来说会很特别,假如秦杉肯放下偏见认认真真和她相处,她很可能对他破例,相信一次情爱,可秦杉这几年的态度她看在眼里,索性就不再多想。

  放下一份从未开始过的感情比想象的要容易得多,在秦杉还没犹豫完的时候,阿燕已经决定不再理会。

  临街的坊市楼下开着点心铺子,香得很,街市上人来人往,就是晚上也吵闹,二楼一般不住人,但租金便宜,只租一个月,阿燕和周儿两个人简单收拾了一下租房就住了进来,如今已经住了十来天。

  周儿平时不怎么出门,她看书快,十天前从藏书楼带出来的书已经看完了,阿燕正好有事要回去一趟,替她拿了一些书回来,刚上二楼,阿燕就闻见一阵肉香气,顿时欢呼一声,“好香!今天是什么日子,有红烧肉吃?”

  周儿正在临时搭的小灶边上扇火,闻言头也不抬,只是声音略低了些,说道:“你自己的生辰自己都不记得,难为我替你记着。”

  阿燕这才想起,今日是她的生辰。

  周儿是没有生辰的,她生下来就被扔到育婴堂了,阿燕平时也不在她面前提这个,她都忘记自己是什么时候把生辰告诉周儿的,只好干笑两声,把裹了几层的一叠书拿给周儿看,“这是你要的几本,你看书那么快,我又多拿了一些,还有一本孙夫子写的西域游记。”

  周儿抬头看了一眼,脸上就露出了喜悦的笑容。

  为了阿燕的生辰,周儿烧了一海碗红烧肉,是专门请屠夫切的最好的一块肉,肥肉厚得有两指,又狠狠心放了许多糖和酱料,烧得香甜,两人就着一碗红烧肉各自都吃了两大碗米饭,连汤都刮干净了用来拌饭吃。

  吃完饭,谁都没动弹,过了好半晌,周儿才舍得呼出一口气,叹道:“我以前从来没想过能就着肉吃饱饭。”

  阿燕揉了揉鼓胀的肚子,只道:“一顿红烧肉,真是比什么都舒心。”

  周儿并不知道阿燕闷在心里的那段感情经历,只觉得回味无穷,等肚子里好过了一些,又去把碗筷收拾了,到中午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写国子监的月卷,窗口透进来的阳光正好,照在两张认真的脸上,仿佛连春风都为之温柔几分。

  楼下的坊市里,姬越一身寻常衣物和张异走在人流中,身后跟着几名普通打扮的凤翎卫,不远处也有一些貌似行人的凤翎卫,比起第一次微服,姬越如今已是很有进步了,正是白天,坊市人来人往,但看见姬越的人都忍不住多看几眼,觉得新奇。

  姬越一无所觉,她的服饰其实和以前没有多大区别,只是如今她岁已二十,身材发育,已经能从模样上瞧出分别了,一个女人束发戴冠,穿着男子服饰,和男子一起走在街上,还是比较显眼的,士族娇女通常是乘坐车辇游玩,不会给男人近身的机会,改换男装是话本里才有的故事。

  对姬越来说,旁人的眼光并不重要,她所在的地方,没人敢不注意她,至于束发戴冠,这是她的习惯了,男装比女装要简练得多,穿起来方便,什么女为悦己者容在她这里是不存在的,她哪怕是丑若无盐,也是看中谁就是谁,何况她不光不丑,还很好看。

  张异是第一次和君王出行,虽然尽量让自己显得不那么拘谨,但还没等他做完心理建设,就被君王握住了一只手,顿时面如火烧,头也低了下去。

  姬越难得在白天出行,一是因为今天要处理的公务比较少,二是因为她给张异换个地方住。

  君王去到妃嫔的宫中叫做临幸,她临幸张异那处小破宅院几次了,想给张异换个地方住,也让自己的临幸体验更好,虽然把张异弄进宫来最方便,但姬越暂时还不想把张异的官职撤下,再等上几年,等张异的两个侄子从国子监结业,选个好的继承官位,这是其一,其二是她并不想让张异和储君有更多接触,张异就是张异,踏踏实实做她的人就好。

  姬越给张异换的地方没有具体地名,如果一定要有,大约可以算是王府一条街,当初晋室兴起,修建晋宫时专门在距离宫殿较近的地方开辟了一块用来安置宗室的地方,历代的亲王都住在这里,如今基本上已经空了,只留下一些建得很漂亮的旧宅,稍微收拾一下就可以住,姬越准备把这里规划一下,用来封赏功臣。

  给张异住的府邸是恭王府,恭王是武帝的叔叔,一生无子,王爵在恭王死后被收回,等到恭王的最后一个妾室老死,恭王府就彻底撤了王匾,成为一块无主之地,先帝在位时修缮过两次,是为了给康王的二子居住,后来没住成,姬越先前派人看过,这王府一条街上能简单修缮一下就住人的,也就只有恭王府了。

  姬越花了些时间让工匠把恭王府修缮了一遍,太破不能住人的地方没有翻修,只贴了封条,饶是如此,一整座王府也是张异从未奢想过的了,他几乎是立刻就要拜伏不受,姬越却笑道:“这里离明光宫近,从这处小门出去,过一条官道就是宫墙,你安心住着,朕来找你方便。”

  如果只是单纯的赏赐,张异是不肯接受的,但要换成姬越的体验,他也只好应下。

  姬越给张异派了一些宫人,偌大的一座王府不可能只住张异和他的家仆,至少要百十来人才能运转起来,宫人都是年岁正好的宫婢,如今宫里极少有宦官了,但姬越对此是很放心的,不说张异的人品值得信任,就是这些宫婢本人,有哪个敢冒着诛灭九族的风险动她的人。

  在王府里用了一顿晚膳,姬越又宿了一夜,这一夜的临幸体验非常好,姬越连自己是皇帝都忘了,做了一夜风流王爷,把强抢来的民女欺负得要生要死,第二天一早才系上腰带回宫里去了,下车辇的时候,腿都有点软了。

  盛年帝王,春宵苦短,连早朝都耽误了一刻钟,但底下没人吱声,最近春时,上朝时辰又提前了,已经没人在家里路上吃朝食,争分夺秒补觉,姬越来之前,满宫里都是嚼面饼的声响,此起彼伏的。

  第111章 一个叫做萧何的人

  在罗马, 最好的建筑不是王宫,而是罗马教会的大教堂,罗马被攻占之后, 大量军队驻扎在此,张良也分得了一个不算太大的住处。

  对于失去腿脚的人来说,住处最重要的是方便外出和通风透气, 张良的身边有一列亲兵照顾, 日子过得还算不错,甚至脸上都养出了一些肉, 当然, 这和缺乏训练是分不开的。

  每到这个时候, 张良就以兵圣的事迹来安慰自己,哪怕失去了腿, 他也是一个拥有足够智慧的人,无论是什么样的困境,只要振作, 就必然能够让自己过上更好的生活,事实上他也是这么做的,在上辈子,他更多是作为一名谋士来谋划江山, 起初是为相韩,韩室彻底覆灭之后,他的心境已经有很大转变,到后来功成身退,除了为保全自身, 也是心愿达成, 再也不想掺和建国后的是是非非。

  然而他如今身处的这个世界不同, 乱世江山至少还有一个基本目标,虽然不愿意承认,但秦一统六国后,确实给了他们后来人一个参照,无论是楚是汉,都以秦皇的成就来要求自身,这个世界本该如此,建国千年的清平王朝,国土面积甚至是秦汉的两到三倍大,但帝王不以为意,一心想要扩张到无人可达的领域。

  甚至于秦皇一统是因为大势所趋,天下战国几百年,人人都想求一个安定,才给了秦国机会,秦律严苛且不思变通,鲸吞天下却无怀柔之举,太子扶苏亲近六国遗民,几次为民请命,其实是一条正确的道路,秦皇大约也未尝没有老子行虐,儿子施恩以安定人心的打算,不料二世登台,不思效仿兄长,反而变本加厉,使得百姓看不见希望,才有各路诸侯反秦,才有楚汉相争。

  乱世英杰,若说以天下苍生为己任是虚谈,张良知道自己并不是个好人,更多时候他还是愿意考虑自身,他与秦国有仇,知道秦皇死能使天下动荡,所以他毫不犹豫刺秦,张家世代相韩,他想复故国,直到韩室无人才放弃,大一统对他来说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他想,这也是一个顶级谋士的必备心态,永远保持冷静,永远保证利益,永远不付出忠诚。

  张良坐在躺椅上,轻轻叹了一口气,让亲兵抬他去营中看看。

  军营是张良最熟悉的地方,一定要说和上辈子有什么相似的话,大约是重伤的医营里了,那里的人多半治疗无望或是落下残疾,气氛沉闷,像极了前世的军营,然而离开伤兵营后,甚至只是从重伤换到了轻伤的医营,他就明显感受到了士卒的心态变化,伤兵营里一片欢欣的气氛,无法留在军营里的人兴致高昂,和同伴谈论着归乡的抚恤数额,谈到要买多少块地,娶个女人盖个房子之类琐碎的家常,还能留在军营里的更高兴,既能得一笔抚恤银,又能继续留在军中吃饷银。

  到那会儿为止,张良以为大约是军中对于伤兵的照顾很重视,然而等出了伤兵营之后,他却隐约想起了韩非子对于秦军的描述:秦人闻战,顿足徒裼,犯白刃,蹈炉炭。断死于前者,皆是也。

  这是一支士气极度高昂,士卒极度渴战,给人感觉极度凶煞的军队,比起百姓忍无可忍提起兵刃为求生而战的狠,晋军更像是嗜血的猛兽,宛如群狼战于荒原,胜者生,败者死,没有第二条道理。

  仅仅是在晋军中几日的见闻,就让张良决定留下来,回到平静的晋国,他也许能够依靠自己的头脑过上正常的生活,但绝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无比接近利益,他要建功立业,展现自己的价值。

  出了住处没多久就到军营,基本上没有人不认识张良的,张良来到这里时战事还没结束,养好伤后也没赶上立功的尾巴,但他对于军营的建设,战后的梳理,还有军粮军需的了解,都让他成为了一个军中不可或缺的文职人才,从一开始的两名亲兵照顾到现在一列十六人随行,在很多底层士卒看来,已经是通天的本事了。

  张良如今在征西将军霍去病手下听用,从一开始的骠骑将军到虎威将军,再到如今的征西将军,霍去病实现了自己在军队里的三级连升,这对他的功绩来说或许有些低了,但结合他每次的战损情况来看,又显得不那么冤枉,惯于突袭战的将领通常战损都很大,但像霍去病这样败家的,也是很少见。